2批次蜂产品检出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兰西县天翔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黑椴牌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蜂雪蜜(生产日期2018/4/2),哈尔滨市香坊区大荒特产集散中心销售的标称饶河县野宝熊蜂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蜜(生产日期2018/6/3)。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的含量应不超过200 CFU/g。在蜂蜜生产加工过程中,嗜渗酵母主要来源于蜜蜂采集蜂蜜过程和原蜜采集后加工生产过程。采集过程污染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中遇到的空气、灰尘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生产过程污染来源于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的污染。在蜂蜜水分含量较高且温度适宜时嗜渗酵母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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